關於新落成公有零售市場之採「一日二市、一攤兩販」方式經營,市府建設局認為部分攤販不能適應,僅係觀念與習慣上問題,相信假以時日,一切當可順利解決。 攤販囿於過去觀念,認為承租攤位即可有充分使用權利,「一攤兩販」方式,使同一空間不能由個人充分利用,亦覺不能習慣,「一攤兩販」如彼此營業項目相同,若干設備可共同使用,否則必須在每日營業結束後自行遷離,第二天再搬來實在太過麻煩。 另外市場水電費用之分攤亦成為問題,必須每日抄錄水、電表,有時或抄錄錯誤或因其他事故,負擔費用有超過平素情形,亦容易發生糾紛。 建設局認為一般營業用房屋,亦有不同之承租人,例如一大早有人賣早點,中午則換人賣麵、賣飯等情形,最初不能習慣,時間稍久即發現若干問題並非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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