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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規固定廣告物 四月一日起持續拆除

台中市政府自明(四月一日)天開始,將動員大批人力、機具,進行拆除人行道上及占用道路之違規固定廣告物。拆除隊表示,在決定拆除之前已對台中市各違規廣告物,開出近三百張告發單 ,此次拆除行動將會持續至所有固定廣告物全數拆除為止。   自三月起市府工務局已在執行拆除懸掛於交通號誌、電線桿、路燈上之違規廣告物,至目前已拆除三二五件,四月一日起將進一步拆除人行道上及置於道路上的固定式廣告物,至於附著於建築物上之違規廣告招牌,將分區規劃擬定改善方案後,也將進行取締工作,希望能徹底清除違規廣告物,還給台中市清新的市容。   明日起工務局將自中港路、五權路口往五權路、民權路及公園路等路段開始執行拆除工作,待完成後將會再往其他路段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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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1999-03-31
  • 點閱次數: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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