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令於民國八十六年時有所修正,台中市並採取多項便民服務措施,但一般民眾對其並無深入之了解,市府民政局特舉辦有獎徵答抽獎活動,以加強宣導。 民政局主辦單位戶政課表示:有獎徵答共包括十個題目,刊載於公開發行報紙及市府網站,並放置於各區戶政事務所,供前往洽辦業務民眾填寫,明信片正面填寫徵答者姓名、詳細地址(註明區里)或學校名稱、年級、班別,背面按題目順序填妥題號,認為正確者在()內填O,認為錯誤者填X,然後逕寄台中市西區民權路九十九號民政局收。 民政局即日起收件至五月十五日為止,五月廿四日下午二時卅分就答案全對者舉行抽獎,五月廿七日至六月十日(例假日除外)憑國民身分證,攜帶印章至民政局領獎。 獎品內容為:1、特獎一名贈送價值五千元禮券一份,2、頭獎五名各贈送三千元禮券一份,3、二獎十名,每名贈送二千元禮券一份,4、三獎廿名,每名贈送一千元禮券一份,5、普獎五十名,每名贈送五百元禮券一份。 獎答題目如左: 一()全國戶政機關已實施電腦化作業。 二()戶籍登記之申請,向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為之。 三()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卅日內為之。 四()人民年滿十四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申請發給。 五()各機關所需之戶籍資料,應以戶籍登記為依據。 六()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週一至週五夜間上班至晚上七時止。 七()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實施中午彈性上班,週一至週五中午十二時至十三時卅分照常受理各項 申請案件。 八()實施戶政資訊化作業,民眾辦理遷徙登記,可到達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一次完成戶籍遷出 、遷入登記。 九()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申請現住地戶籍謄本。 十()戶籍登記是指身分登記及遷徙登記二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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