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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動中心與社區活動中心性質雷同 市長指示召開座談會

台中市政府六日召開之四月份市務會議中,民政局提出「如何提高各活動中心使用率」之報告,社會局提出各社區活動中心使用情形報告,市長張溫鷹指示兩單位合作召開座談會,提出共同方案。另外,工務局公用課亦應對公園使用狀況提報改善方案。   民政局報告指出,該局主管之里集會所及里活動中心共有四十三處,計里集會所十一處、里活動中心廿八處、公園管理室四處,對於使用率不高者,建議採取三項措施,以提高其使用率即:1充實及更新設備,2輔導並強化管理,3加強推廣宣導。   社會局指出,該局主管之社區活動中心共卅六處,包括活動中心廿四處、青少年活動中心七處、老人休閒中心四處、婦幼聯合活動中心一處,其中已開放使用者廿九處,未開放使用者七處,並對使用率及活動內容提出說明。   市長張溫鷹以「活動中心」與「社區活動中心」性質大抵雷同,指示民政、社會兩單位合作召開座談會,提出共同性之方案,同時由於公園內亦有小型活動中心,主管單位之工務局公用課對如何改善亦應提出報告,設置安養中心被認為地點不當,亦可藉以設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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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4-06
  • 點閱次數: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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