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二、開闢第一二七號道路 須在卅日前報省徵收

台中市政府開闢都市計畫廿公尺第一二七號道路,中央將補助九分之八的工程經費,惟因年度預算關係,必須在本月卅日前報省徵收,六月卅日前發放補償,否則補助款可能因而取消。   廿公尺第一二七號道路原為潮洋溪流,位於逢甲大學附近,接近台中港路部分已修築地下箱涵,因此定名為廿公尺第一二七號道路,可與潮洋溪加蓋部分連接,紓解台中港路部分交通,由於八十七年度辦理地籍重測時,西屯段與上石碑段,疑有部分段界重疊,市府指示由中興地政事務所派專人專案,催請地政處土地測量局第三測量隊,迅即測量確定,以便如期報省辦理徵收,以免補助款落空 ,道路正在規劃設計中。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4-07
  • 點閱次數: 1713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