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解決全市垃圾處理問題,經積極爭取,獲環保署核定興建第二座焚化廠,並進行顧問機構遴選作業,其過程均秉持公正、公開、透明方式進行。近日曾有民意代表對遴選顧問機構過程提出質疑,市政府特別提出說明,避免以訿傳訿。 依遴選須知,參與遴選之顧問機構應提送技術服務建議書及價格標書,做為評分採計依據。當天評審過程,三家參與之顧問機構,均只提送服務建議書,未提送密封之價格標書,而評選委員會逕以服務建議書中之工作費用做為標價。經事後檢討,市府認為採認上有所瑕疵,且三家均未依遴選須知提送完整資料參與遴選,因此徵得原參與遴選之三家顧問機構同意後予以廢標處理,過程可受公評 ,何來黑幕重重之說。 另評審委員會之組成,係依據行政院環保署「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依規定評審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以上,其中工程 、財務、法律等學者專家應佔二分之一以上,其他由中央、省及主辦機關代表派員共同組成,本次評審委員會委員共十九人,學者專家佔十人,完全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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