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辦理振興路以南地區計約十九公頃土地區段徵收,有關開發工程以二億零五百卅萬元決標,可望在五月上旬開工。 區段徵收範圍內計有寬度廿公尺跨距一二O公尺之提籃式吊橋一座,廿五公尺道路一條、十五公尺道路兩條、十二公尺道路三條、八公尺道路兩條,及以上道路兩側排水溝,另廿公尺既成道路一條進行路面翻修,所有十二公尺以上道路須在人行道下修築共同管道,並依照污水下水道系統另行修築污水下水道,施工期間預定為三百九十個日曆天完成。 以上工程依照一般規定應在四月七日決標之日起廿天內開工,但區段徵收之辦理,尚須拆遷地上物,並提出施工期間之交通維持計畫,因此五月上旬可望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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