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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動舊市區改造計畫 相關單位加強配合

台中市政府決由建設局、工務局及文化中心等單位加強配合,舉辦各種活動 ,推動舊市區改造計畫。   市立文化中心表示:該中心計畫在八十八、八十九兩年度在舊市區如第一廣場、火車站等地區,推動藝術造街及假日文化廣場活動,藉以提振商機及市民文化品質,並配合建設、工務兩局改造舊市區執行計畫,繼續辦理其他各項活動,實際上若干活動之推行已有兩年時間,關鍵問題在於場地之不易取得,易造成交通與治安上之問題。   建設局表示,關於舊市區改造計畫,該局已在八十八、八十九兩年度編列三百萬元經費預算,並配合民間團體及工務局與文化中心,執行中區商圈改造執行計畫。   工務局表示:目前正透過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以硬體改造,帶動軟體各項活動,目前由於推動城鄉新風貌各項計畫尚在規劃設計階段,具體方案尚待時日方能提出,不過民間自主自助性組織之成立最為重要。   市長張溫鷹除指示社會局應積極輔導民間成立自主自助性組織之外,並指出 :若干活動之舉辦應加強宣導,吸引民眾參加,各單位舉辦各種活動應加會新聞室發布新聞,她並指出位於中山公園大門之電子看板,應由環保局協調省環保處將市府推行之活動納入,以充實內容,同時省稅務局有意在光復國小外操場及復興路增設電子看板,也希望稅捐處與省稅務局聯繫,將台中市所舉辦之各種活動納入宣導。   梅川河岸空間美化已列入推動城鄉新風貌計畫方案辦理,但實施範圍僅由林森路、五權路交會處至美術館前之吉龍橋為止,張市長認為將與梅川自民生路加蓋處起至五權路、林森路交會止,在景觀上將發生極大之差距,指示梅川河岸空間美化,應由林森路、五權路交會處起,再向東北延伸至民生路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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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1999-04-13
  • 點閱次數: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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