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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社市場 採公開標租委由民間營運

台中市去年五月完工之春社市場,市府建設局經過審慎研究之後,傾向採公開標租方式委託民間運營。   建設局表示:公開標租委託民間運營,可由民間觀察市場需求狀況,以企業方式統籌規劃,一方面提振商機,帶動附近繁榮,另一方面亦可免除由市府管理經營入不敷出,而在財源困難時,仍加重市庫負擔之種種情形。   春社市場位於南屯區忠勇路嶺東商專附近,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建築,將公開標租者為一樓部分,面積計一、四八五平方公尺餘,二、三樓則作為活動中心使用,地下室為供公共使用之機械式停車場,不可能與市場一併標租供得標人使用。   有關公開標租之辦法,諸如標租期間、標租底價等,建設局市場管理課正在研議之中,並將簽請市長核定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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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1999-04-19
  • 點閱次數: 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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