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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營建署副署長 定廿二日抵中考查

營建署副署長柯鄉黨定廿二日抵中考查補助地方重大工程之實施情形,市府對於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之執行,將向柯副署長提出多項建議。   工務局水利課表示: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含第一期污水處理廠)中,管線部分由於均經過舊市區繁華街道,而且地下管線龐雜,配合上困難亦多,其中無法接通以及已解約之H、J、K、L四標工程,建議列入第二期計畫辦理。   第一期污水處理廠依照設計須使用六九千瓦特高壓電,但地下管路尚未完成設計,施工期間亦長,如架空線路將招致民間反對,經過研商,暫以一一.四高壓電替代,計需架設線路工程費九百萬元,並由於民間接管排洩污水尚未辦理,處理廠須先使用柳川河水操作,將在五權路附近截流,埋設管線經三民西路銜接已埋設之污水下水道,直接引入處理廠,計需工程費四千五百萬元,第八期市地重劃區內下水道管線延長計需工程費三千六百萬元,以上合計九千萬元,請在八十八年度中央核定經費中優先辦理。   六九千瓦特高壓電仍需接通供應第一期污水處理廠使用,請另行核實編列預算支應,有關特高變電所及柴油發電機房等建議,請省住都處儘速設計發包。   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預計八十八年底完成,操作管理及維護需大量經費及人力,污水下水道專責機構之成立實為當務之急,應即未雨綢繆。   柯副署長來中除檢討污水及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外,並將對七件公共設施保留地建設計畫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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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1999-04-21
  • 點閱次數: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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