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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屆集團結婚 卅日起受理申請登記

台中市第廿七屆市民及公教人員集團結婚,定十月卅日起至十一月廿一日止由民政局受理申請登記,典禮定十二月廿三日在向上國中活動中心舉行。   第廿七屆市民及公教人員集團結婚,預定名額為市民四十對、公教人員十對 ,凡年滿廿歲之未婚男女,一方設籍在台中市者,均可提出申請。現役軍人需經所屬權責單位主管核准,女方離婚或喪偶者應逾六個月時間,但六個月內已分娩者不在此限,市府或所屬學校員工及其子女可不受設籍之限制。申請登記,除填寫申請書外,應檢附男女當事人一吋半身照片各一張、戶籍謄本各一份,有軍人身分者應檢附軍人婚姻報告表兩份。   婚禮主持人、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由市府遴選適當人員擔任,主辦單位民政局並將於婚禮前一日下午三時預行彩排,男女當事人請提前一小時到達。   參加集團結婚,市府並將贈送紀念品、結婚證書及團體結婚紀念照片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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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1998-10-14
  • 點閱次數: 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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