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編列一千八百萬元經費,在大坑登山步道請由自來水公司埋設管線,供應登山民眾衛生用水,希望有關問題能早日解決。 大坑地區共八條登山步道,由於山地高峻,未架設自來水管線,登山民眾便溺、洗手等衛生問題,難以解決,對環境亦造成污染,市府乃編列一千八百萬元經費,請由自來水公司辦理,並已完成管線設計,但管線經過地區,必須取得向林務局租用土地承租戶之同意書,請由林務局核定方能申請發照開工,主辦單位建設局觀光課前已取得承租戶之同意書,但林務局核對時發現部分承租戶使用之印鑑與契約印鑑不符而退還市府,並認為應由市府向承租戶索取契約核對,更換印鑑。 目前市府正商請林務局影印原始契約,查對印鑑,由承租戶更換與契約符合之印鑑,以便早日解決登山民眾之衛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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