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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改善交通 拓寬東光路為四十公尺

台中市政府為配合鐵路太原通勤車站設置改善交通,決依都市計畫拓寬東光路為四十公尺,並定廿七日發放自拆獎金,另行定期強制執行拆除未自行拆除之建築物及違章建築。   東光路寬度為四十公尺,但以前順應民意先行開闢廿公尺,在東光路部分路段開闢之初,地價及地上物均已發放完畢,目前為配合太原通勤車站改善交通,決拓寬東光路為四十公尺。   主辦單位工務局土木課表示:東光路已發放地價及地上物補償之所有權人中 ,目前仍有約一百戶左右建築物尚未拆除,另外並有違章建築約廿餘戶仍待拆除 ,原合法建築物部分,如將屋內各項設備騰空、搬遷所有雜物,即可視同「自行拆除」發給原補償金額六O%的自拆獎金,廿七日並將核實發放自拆獎金。   未「自行拆除」者及違章建築將另行簽辦,定期強制執行拆除。   東光路拓寬工程正由發包中心辦理招標發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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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1999-04-23
  • 點閱次數: 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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