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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府對委外規劃之工程 決採一階段方式辦理

台中市政府對於委外規劃設計之工程,決定採「一階段」方式辦理 ,即資格審查與價格一次辦理,以爭取時間並避免其他問題之發生。   關於委外規劃設計之工程,依照「各機關委託技術顧問機構承辦技術服務要點」之規定,均應公開遴選,其程序為,應先行公告進行資格審查,須有三家以上合格技術顧問機構參加,經三分之二委員出席評審,遴選最優者簽約,一次發包時間計需卅五天,計法定標期十四天,通知評審委員出席及由技術顧問機構編製「服務建議書」約廿天。   在實施時,市府先行公告有三家以上技術顧問機構參加時,再通知編製「服務建議書」,以免未達三家技術顧問機構編製「服務建議書」,形成人力與時間之浪費,但市府為求爭取時間及分兩階段辦理,參與遴選之技術顧問等於完全公開,為免滋生其他問題,決定對資格審查及服建議書內容之評審(包括委辦價格在內)一次辦理。   上一決定,舉凡技術顧問機構在市府公告委託辦理工程規劃設計審查資格時 ,即應提出服務建議書,不需必須有三家以上參加,再通知編製服務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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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技術服務
  • 發布日期: 1999-04-26
  • 點閱次數: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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