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四日上午召開之五月份擴大市務會議中,對當前財政缺口提出討論發現,稅款統籌分配中有瑕疵,各業務單位除將向中央有關部會積極爭取補助外,並要求財政部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應明訂辦法及分配比率,以切合實際。 財政局長林顯傾在報告中指出,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計三四三億九千七百餘萬元,已送議會審議,由於實質補助及協助收入尚未確定,短差數額計廿五億八千七百餘萬元,他並對稅捐統籌分配之不合理,台中市僅獲得十三億六千六百萬元,提出抨擊,並表示將向財政部積極反映,希望九十年度稅款之分配能重新研議,深入考量,作合理之分配。 主計室主任鄭春福表示,廿七億餘元之短差不能稱之財政缺口,亦非虛列預算,各單位對於應向中央各部會要求補助之項目提出計畫,全力爭取,並期盼能努力開拓財源。 副市長張景森要求財、主單位,對稅捐統籌分配之適法性發表意見,財、主單位表示,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十六條之一的規定,應訂定辦法,提出計算方式 ,並送行政院通過,但財政部並未訂定該項辦法及計算方式,僅提出分配數額,報經行政院同意,與法律規定顯然有所出入。 主任秘書陳大鈞並指出:稅款統籌分配以省轄市所獲補助款為最低,但實際上縣有鄉、鎮、縣轄市組織編制,人力與資源可作適當調配,而省轄市之行政區 ,組織編制及經費亦與鄉、鎮、縣轄市不可同日而語,且省轄市有繁密之交通網 ,密集人口及極為頻仍之商業上、文化上各種活動,在在需要經費支援。 張副市長指示各單位提出計畫,積極向中央有關部會爭取補助,對於稅捐統籌分配之未盡合法、合理亦應積極有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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