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中市政府在今年三月二日舉辦「大台中元宵燈節玉兔迎春嘉年華會」,施放煙火時造成未爆彈擊中民眾許肇叡、劉珈維受重傷事件,市府及相關廠商代表與受傷家屬,今(五)日下午再度召開賠償問題協調會,並獲得傷者家屬同意以新台幣五百萬元賠償和解,歷經二個多月的事件處理及賠償問題協商終告落幕。 台中市政府在元宵節燈會活動中施放煙火,造成未爆彈傷人事件,其受傷家屬要求賠償五百萬元,今(五)日下午各相關單位廠商在友聯產險再度召開協調會,原初步協議各負擔賠償金額:友聯產險負擔二百五十萬元、永豐煙火負擔廿萬元、黃式及宏益公司負擔卅萬元、富邦產險負擔二百萬元。不過富邦方面認為其所負擔金額應以一百七十萬元較為合理,而提出再協商。 會議進行中因各方意見仍有差異,使會議進度稍受延誤,主席陳大鈞提議休息十分鐘,並與有意見的廠商私下討論。 在陳大鈞居中協調及富邦產險回報公司獲公司高層首肯後,協調會議繼續召開,最後以原先協調賠償金額定案。友聯產險負擔二百五十萬元、富邦產險負擔二百萬元、永豐煙火負擔廿萬元、黃式及宏益公司負擔卅萬元、市府方面則負擔先前醫療費用八萬餘元,並簽署和解契約書,家屬並對市府這段時間的用心表示感謝。 市府主秘陳大鈞在協調會後表示:市府此次活動造成意外,對受傷者與家屬以及社會大眾相當抱歉,日後市府在辦理活動時將會更謹慎注意公眾安全,並記取此次教訓,不過市府也將會繼續舉辦各類大型活動,提供市民更健康、安全、休閒、娛樂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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