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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遭未爆彈擊傷民眾家屬 對理賠額度表示同意

 今年三月二日大台中元宵燈節發生煙火未爆彈擊傷民眾的意外,造成一對母子受傷,事後在市政府、旅館、飯店公會及市府法律顧問黃英傑的居中協調,有關保險賠償問題己在本月五日達成協議,友聯產險公司負擔二百五十萬元,富邦產險公司負擔二百萬元,煙火商負擔二十萬元,黃氏及宏益公司負擔三十萬元,今日上午受傷者家屬許復居先生到市府致意,對於理賠額度表示同意。 台中市長張溫鷹與許復居先生見面時,對於這個意外事件再度向社會及許先生致歉,也謝謝許先生的諒解,並希望受傷者能早日康復,在事件發生後有很多單位一直盡心努力的在處理善後問題,使事件能及早落幕,張市長也表示感謝之意,同時也表示市府將會繼續舉辦各項活動,不會因此氣餒。 黃英傑律師表示理賠協商一直到本月五日才定案,一般社會大眾或許覺得時間太長,但以法律觀點其實比進入司法程序一拖一年、二年快多了,賠償金額未必完全如家屬預期的理想,但市府各單位已做了相當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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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1999-05-19
  • 點閱次數: 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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