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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路巷道廢止案 提建築評議委員會審議

南屯區黎明路一段九六五巷道路廢止案,今(廿六)日在市議會引起陳三井議員質詢,對陳議員所提外傳當事人一方是張市長姐夫一事,張市長鄭重予以否認,她與陳情兩造間絕無親戚關係。工務局也表示,為考量兩造權益慎重起見,本案已提台中市建築爭議評議委員會審議,市府將依其決議做為執行依據。   台中市政府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黎明路一段九六五巷道路廢止公告,並徵求異議,在公告期間有關係人提出意見,市府也多次邀請兩造協調,異議人並向省府提出訴願。   巷道廢止對於人民權益影響甚大,市府為求慎重,乃依訴願法廿三條原處分機關必要時得依職權停止執行之規定,暫緩廢止公告,並提請建築爭議評議委員會審議,市府所為之處理純為求慎重,以免影響人民權益,並無不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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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10-26
  • 點閱次數: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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