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張溫鷹廿六日在市政總質詢時,針對陳三井議員有關市府聯合發包中心作業情形的質詢時指出,市府設立聯合發包中心主要的目的,即在於要將市府工程、採購案件,一切透明化、制度化。至於是否要將發包金額降至一百萬元的可行性,市府願加以研究。 陳三井議員在質詢時指出,市府自從設立發包中心以後,將營繕金額達四百萬元以上,採購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案件,統一交由發包中心公開發包,但卻讓外界產生了不少誤解,是否可以將發包金額降至一百萬元,朝向更透明化、更公開化努力。 市長張溫鷹在答覆時指出,鑑於以往因為市府各單位及學校的營繕工程招標 ,常由非專業人員辦理,且為能將發包工作更透明化公開,因此,市府設立聯合發包中心,將金額達四百萬元以上之營繕工程統一發包。至於是否將金額降至一百萬元,市府願意馬上研究,只要對此制度有益,市府都願意考慮。 兼任市府發包中心主任的國宅局局長謝峰雄也表示,發包作業就是希望能達到品質好、公開化、透明化的目標,至於金額問題,市府會妥善加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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