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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爭取主辦全國運動會 體委會進行評估

台中市政府為爭取主辦中華民國九十年全國運動會,今(廿四)日接受各中央各部會及學者、教授等組成的評估委員等十四人進行評估。張副市長提出台中比其他地區更合適申請辦理全國運動會的八點理由,同時建議台中市、台中縣一起來合辦九十年的全國運動會。評估委員於實地勘查省立體育場、體育學院體育館、省立棒球場、新民商工、中正游泳池、中正公園網球場等主要場館後私下表示,八個爭取舉辦的縣市中,評分結果以台中市及高雄縣較具競爭力。 中華民國九十年全國運動會申辦縣市評估小組於近日將陸續對台中市、基隆市、台中縣、雲林縣、高雄縣、台東縣、嘉義市、花蓮縣八個申辦縣市進行評估考核。台中市於今日接受評估,張景森提出台中市八個適合舉辦全國運動會的理由,分別為一、地理位置適中,無論南來北往都相當便利,可藉由「中華民國九十年全國運動會」的舉辦,達成區域均衡發展的目標;二、交通最為便捷,台中南北向有中山高速公路、八十米外環道路與省道貫穿台中市,而東西向有中清路 、中港路、五權西路及中清、中港、南屯三大交流道為門戶,成為一綿密而便利的交通網;三、場地設施集中完備,各競賽場地交通時程卅至四十分鐘,可大幅縮減浪費時間;四、良好的運動傳統與普及的體育文化,副市長認為中部地區的民眾非常純樸,民眾亦熱衷於健康的運動,處處充滿著優良的運動風氣;五、最佳選手村規劃,選手的集中管理,讓所有選手無後顧之憂;六、最濃厚的地方情感,台中市為人文薈萃的寶地,素有「文化城」的美譽;七、氣候穩定有利賽程 ,不管在氣溫、降雨量或溼度上都遠比其它地區穩定;八、台中市有最完善的軟硬體規劃及宣傳計劃。 張景森除提出八點理由外,也希望將台中市特有的地方文化融入全國運動會 ,並以進步、和諧、希望作為全民運動的精神象徵,張景森也表示,可以考慮台中市與台中縣共同合辦九十年的全國運動,不但可結合大台中地區民間團體一同配合,共襄盛舉,以便成立更完美的全民體育活動,也可為台中市、縣行政區合併作事先的暖身。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評估小組召集人黃文忠副主委及競技運動處處長林國棟等人亦表示,希望除了將全國運動會改革以達到全國化、標準化及國際化外,更希望將體育運動在教育上的實質意義傳達給全民,讓全民注意運動與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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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1999-05-24
  • 點閱次數: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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