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魚市場管理費由千分之廿五調整為千分之卅五,引起承銷人罷市陳情一事,今(一)日晚上六時經台中市政府居中協調結果,台中市魚市場公司與魚類商業同業公會代表達成共識,雙方同意於六月卅日之前暫以千分之廿五收取管理費,魚市場交易預計於後(三)日恢復正常。 台中市魚市場公司代表與魚類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今天晚上六時起在市府中正廳由建設局長廖德淘及市議員楊山池共同主持協調會,承銷人魚類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原提出堅持拒絕接受調漲魚市場管理費,及要求魚市場公布收支報表等五項協調重點。 經廖德淘及魚市場總經理陳弘岳提出說明表示,魚市場管理費調整除了是管理費已三、四十年未調及員工薪水八年未調整外,同時也是全省政策性的調整,至於由原千分之廿五調整至千分之卅五,是省漁業局依據台中市魚市場所提改善計畫核定,調整幅度並非市府所訂,市府也沒有權利修改。 魚市場原提出管理費調漲暫延至六月十五日實施,未獲承銷人代表接受,協商會討論至晚上八時,最後在楊山池、廖德淘的建議下,雙方同意在六月卅日之前暫以千分之廿五收取管理費,六月卅日以前魚市場應向魚類商業同業公會提出改善服務、設備說明資料,承銷人則於調漲之前自行向省漁業局爭取降低管理費 。因達成協議時間已是晚上八點,已超過魚市場平時五點進貨時間,魚市場的交易預計於後(三)日才能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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