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十)日召開市地重劃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商討第七期重劃區抵費地標售事宜,會中決議,卅六筆抵費地將分期標售,第一期標售抵費地面積以不超過第七期抵費地總面積五分之一為原則,先行底價調降一成,並視市場反應後再調整底價。 第七期重劃區抵費地自八十三年五月起至八十六年十二月止,已標售六次,共計標售一百廿九億餘元,本次原擬再標售卅六筆抵費地,共計面積八.三三公頃餘,但因受到目前經濟景氣低迷的影響,與會委員質疑標售成績是否能達到理想,因此建議分期標售,經委員討論後決議,除惠民段八八、一三四地號及惠順段五五地號等三筆土地,係第一次標售,不列入考慮外,其餘已公開標售二次以上的土地將分期降價標售,第一期標售抵費地面積以不超過第七期抵費地總面積五分之一為原則,且將標售底價自原擬定的每平方公尺十九萬元上下再調降一成 ,以「投石問路」方式,視市場反應情形,再逐漸調整抵費地底價。 會中並附帶決議,第七期重劃區標售的抵費地經費,限用於該重劃區內的公共設施。有關標售土地筆數、面積及標售底價,由地政科作業後,再召開第三次市地重劃委員會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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