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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型工程費之預算 決定專案辦理保留

台中市政府八十八年度預算追加小型工程費兩億元,尚餘約六千萬元,工務局決專案辦理保留。   主辦單位工務局養護課表示:由於小型工程費雖然追加兩億元,但實際上仍不敷使用,因此必須選擇最為迫切需要、關係多數人權益工程,優先予以辦理,而如何公正評比,則需要相當時間。   小型工程之優先順序,除由承辦人員先行分析狀況,實地勘查,並根據民間反映意見辦理,然後提交督導協調小組,以公開透明化方式付諸實施,也正由於小型工程費數額不敷實際需求,必須作週詳考量,反而在年度結束時尚有剩餘,必須專案辦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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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6-16
  • 點閱次數: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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