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代辦管線統一挖補工程,收費單價經議會決議刪減一成 ,但甚多用戶認為部分管線單位所收外線代辦工程費用過高,市府將與有關管線 單位協商,以降低用戶負擔。 市府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工程為國內首創,過去實施伊始必須力求穩健,並成立基金辦理,目前基金已有盈餘,對於議會決議可配合實施,惟過去收費單價為:挖掘面積在六十平方公尺以下者,每平方公尺四、八OO元,六十以上至一千平方公尺者,每平方公尺三、五OO元,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每平方公尺三、OOO元,係經上(十三)屆議會通過,因此仍須再提請議會予以修正。 甚多自來水及天然氣用戶認為申請裝接自來水及天然氣負擔過於沈重,經市府有關單位調查了解,例如自來水公司由用戶水錶至幹線稱為「外線代辦工程費 」,有關接管及挖補費用均由用戶自行負擔,管線產權亦歸用戶私人所有,水錶至幹線距離愈長,用戶負擔亦愈為沈重,天然氣收費情形則與自來水大抵相同。 其他主要管線,電信單位對用戶不收費用,電力則訂有統一收費標準,不論距離遠近,各縣市用戶收費完全相同,市府主辦單位工務局養護課,將在近期內與自來水、天然氣兩單位研商降低外線代辦費收費標準,以減輕用戶負擔,自來水公司以前亦曾表示,將考慮採行台電統一收費標準方式辦理。 過去挖掘道路埋設管線後之填補工程,均失之草率,任由管線承辦商處理,致路面經常損壞,增加修護頻率,並影響交通安全,市府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訂定施工規範,使工程品質大為提高,但對民眾負擔影響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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