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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墓納骨堂塔管理 將移殯儀館辦理由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為簡化行政流程,及統一喪葬事務之處理,自七月一日起將本市無名屍體之處理及公墓、納骨堂塔管理與規費之收繳等業務,全部移由市立殯儀館辦理,並派員駐守公墓,以方便市民申請、節省處理喪葬事務時間。 台中市的公墓、納骨堂塔之申請及費用之收繳,原係由各區公所兼辦,因事權分散,民眾常須來往奔波,因此社會局基於專業性之考量,及為節省民眾時間 、方便市民當場申請,自七月一日起,除本市無名屍體之處理及公墓、納骨堂塔管理與規費之收繳等業務,全部改由市立殯儀館辦理,殯儀館並將於本市的第十三公墓納骨堂塔增派人員駐守,當場受理民眾申請公墓、納骨堂塔及收繳使用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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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1999-06-21
  • 點閱次數: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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