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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庭暴力暨性侵害 防治中心正式成立

因應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公佈施行,台中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今(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卅分在副市長張景森、朱蕙蘭、莊乃慧市議員及相關婦女團體共同揭銜下,於台中市立英才婦幼館一樓正式成立,此象徵家庭暴力事件將不再是家務事,而是一違法行為,今後民眾如遭遇家庭暴力或性侵害時可打保護您專線:O8O│OOO6OO或諮詢專線2O19595請求協助,防治中心之住址為台中市民權路四百號一樓。 副市長在致詞時表示,家庭暴力不僅發生於女性、兒童的身上,事實上男性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以前家庭暴力尚無法可管時常被當成是家務事,而無法對受害者提供適切之保護,但自相關法令通過後家庭暴力已是一犯罪行為,施予暴力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他呼籲所有的人都應愛護、關心自己的家人勿施予暴力,同時為落實這項防治工作,他將經常打電話到中心督導業務,以確實達成保護受害者、制裁施暴者之目標。 社會局表示,家庭暴力不僅是台灣地區才有的問題,在世界各國均有愈來愈嚴重之趨勢,根據民間團體之統計,每三至五個家庭就有一件家庭暴力發生,鑒於問題之嚴重性,世界先進國家都已紛紛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以杜絕家庭暴力事件之發生及保護受害者之身心。 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是於去年五月二十八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佈於今天正式實施,台中市政府依法乃成立治防中心,社會局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後,只要家庭成員間施予身體或精神上侵害之行為都構成所謂家庭暴力罪 ,依法將受制裁,並須接受心理輔導與治療。 因此防治中心今後的工作重點,除提供被害者二十四小時諮詢與緊急救援服務外,並結合司法、法務、社政、警政、教育、衛生等相關機關之力量給予被害者緊急安置、法律扶助、心理輔導、職業輔導及住宅輔導等,以透過跨領域的整合來協助受害者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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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1999-06-24
  • 點閱次數: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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