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整頓市容,今(廿五)日上午十時,由副市長張景森親自帶領大批拆除人員,前往火車站前,拆除台灣汽車客運公司屋頂之大型違規廣告物,由於台汽客運王仲明站長當場表示願意自行拆除,張景森認為由台汽自行拆除可節省市府人力及經費情形下,同意先行拆除一件有危險性的違規廣告物 ,其他的違規廣告物則限期在七月一日前由台汽自行拆除。 副市長張景森表示,市府對火車站前之違規廣告物,早已擬定整頓計畫,在今年二月間針對台汽公司屋頂上之大型違規廣告物,曾兩度行文該公司,要求限期改善,但並未獲具體回應,基於台汽公司是公家單位,應為民間表率,故今日乃選擇台汽之違規廣告物作為拆除對象,以展現市府整頓市容之決心。 對市府限期改善大型違規廣告物原無回應的台汽公司,眼見市府大隊人馬及機械吊具齊備,由王仲明站長出面表示願意配合市府要求,自行拆除,副市長在考量台汽有改進之意願,及由台汽自行拆除可節省市府公帑情形下,同意由市府先拆除一片高九公尺有危險性的廣告物,其餘三面違規廣告招牌則由台汽切結在七月一日前自行拆除。 主辦單位工務局表示:市府為整頓違規廣告物,在今年二月廿六日及三月十六日,依廣告物管理辦法、建築法等相關條文,兩度行文給台汽公司,要求其處理違規廣告招牌及面臨建國路部分有佔用道路的違規建築,但台汽置之不理。為落實公權力,市府乃於今日調派五十名拆除人員及五部大型吊車前往拆除。 今日先行拆除的大型違規廣告招牌,為立於台汽屋頂九公尺高的鋼架大招牌 ,市府動用兩部大型吊車,並由拆除人員利用乙炔切割後拆除,由於大型違規廣告招牌體積過於龐大,拆除人員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努力,直到中午一點過後才完成拆除工作,至於其他違規廣告物及佔用道路違章建築部份,則由台汽於七月一日前予以改善,如在期限內仍未拆除,市府表示將會再度前往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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