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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府繼續爭取補助 以設置臨時轉運站

 台中市政府決繼續爭取交通部補助一億三百一十萬元,設置朝馬臨時客運轉運站。 市府前曾請求交通部作如上之補助,但交通部函覆市府,認為應由市府規劃 ,以鼓勵民間參與興建之方式辦理,但根據市府之調查,至八十七年底時,長途客運行經市區車次每日即達四千六百次之多,對市區交通造成嚴重影響,紓解交通有效途逕為設置臨時轉運站,使長途客運車輛在市區外由公車接駁。   朝馬臨時客運站位於台中港路二段、朝富路、河南路及市政路之間,土地面積計四.四三公頃,其中O.一六公頃為私人所有,設置臨時轉運站,私有土地可暫不予以取得,包括月台、公車停靠彎、調度辦公室、駕駛休息室、站務辦公室、票務辦公室、服務區、候車休息室、大小客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等設施,計需新台幣一億三百一十萬元。   根據市府委託逢甲大學完成之規劃,以上轉運中心用地可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進行開發,基本設施地上兩層建築所需工程費約三億五千萬元,如作多目標使用,建造地上十四層建築,所需經費約九十五億元。   市府以本身財源拮据,同時目前經濟景氣尚未復甦,獎勵民間投資亦多困難 ,決再爭取交通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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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1999-07-12
  • 點閱次數: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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