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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型工程有必要者 編列追加預算辦理

台中市有關里民大會等建議之小型工程執行情形,民政局在市府廿日召開之主管會報中提出報告,確有必要者,市府並考慮編列追加預算辦理。   民政局指出:里民大會、區務會報及里長建議興辦之小型工程合計共八一八件,已完成六二四件,計占七六%,由於里民大會召開至五月廿一日方始次第完畢,致部分建議案不及在八十八年度發包施工,將在下年度繼續辦理,但年度預算內無法予以容納以及具有急迫性或技術上較為困難之案件,則送工務局等相關單位處理,有關小型工程建議案件,區公所均指派專人負責追蹤,隨時對情況予以掌握。   市長張溫鷹前並指示工務局,深入社區基層進行了解,對於確有必要辦理之小型工程,將追加預算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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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7-20
  • 點閱次數: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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