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自由路第一期立體停車場,市府將在近期內公開標租,有關標租辦法已作若干原則性之初步決定,將於簽請市長核准後予以公告。 自由路第一期立體停車場,得標者應認養中山公園,以繳納中山公園建設金方式辦理,主辦單位工務局土木課正蒐集有關資料計算之中,標租自由路第一期立體停車場,投標人應標明經營權利金數額,基本金額將由市長決定,得標人並須負擔建物火險保額二九四、五OO、OOO元之保費,第三人責任險保費,保額為:1每人每場體傷或死亡一百萬元,2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一千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理賠金額無限制,停車場水電、人事、稅金、管銷支出等費用,以及電機、消防、電梯保管系統等,保養維修費用均由得標人負擔,標租期限,目前有四年、六年等不同主張,將簽請市長核定。 得標者並應在營業前與自由路第二期停車場經營者之長霆公司,成立管理委員會,協議各項公共設施維護費用及停車管理事務費用之分擔比例,並將協議結果送市府備查,有關經營計畫,如營業時間、收費標準、公司及人員組織等,在決標後及開始營業之前送交市府核備。 自由路第一期立體停車場位於自由路二段九十二號,中區自由段第七小段二之三三一之四地號,總樓地板面積約一一、O五八.一六平方公尺,為地下一層 、地上六層建築,計共四O五個停車位,並包括消防設備一套、三進二出自動收費系統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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