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廍子地區辦理區段徵收,是否設置大型購物中心,市府頃等候內政部營建署新生地開發局意見。 廍子地區辦理區段徵收,細部計畫早於八十四年定案,但由於土地分配比率民間甚多意見,於去年始獲得共識,但前台灣省新生地開發局提出設置大型購物中心,開發範圍須再調整,並涉及都市計畫變更甚多問題,由於甚多議員對廍子區段徵收表示關切,主辦單位地政科乃向改隸內政部營建署之新生地開發局尋求了解,該局表示,將有正式公文答覆市府,但市府尚未收到。 據說新開局有意自行開發大型購物中心,不列入區段徵收範圍辦理,不過大型購物中心原計畫使用約十公頃土地,其中約五公頃位於區段徵收範圍之內,主辦單位地政科表示,如新開局使用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市府可能不表示同意,主要原因為如列入區段徵收範圍辦理,所有新生地將登記為市府所有,如「新開局」自行開發,則土地將不可能登記為市有,而區段徵收範圍之約五公頃土地,部分為私人所有,部分為河川新生地,為辦理徵收影響私人權益,而台中市亦將損失部分土地。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