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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府全力取締輔導 未立案之兒福機構

社會局為加強幼兒教育環境及安全,及配合八十九學年度發放幼兒福利券,將再全力取締及輔導未立案托兒所及安親班。社會局再呼籲未立案而有心經營兒福機構之業者,在另覓適當場所後,先向市府相關單位查詢「托兒所設置辦法」、「台灣省安親班輔導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後,再予以購置或承租,以免勞神傷財後又徒勞無功。 社會局表示,市府將於八十九學年度也就是八十九年七月起,研擬發放幼兒福利券,以落實幼兒福利政策。發放對象將以設籍台中市一年以上並就讀合法立案的托兒所、幼稚園的幼童,因此正式實施後會使未立案之托兒所、幼稚園毫無生存空間,社會局建議未立案業者應儘速申請立案。 社會局舉例表示,前已公佈嚴重違規之托兒所名單中,「老實樹幼兒園」,內部軟體及消防安檢皆符合規定,唯因違反分區使用及「托兒所設置辦法」中之不得全部設於地下室之規定,業者希望市府能儘速將法令放寬以利解套。唯礙於法令為中央統一規定,社會局也愛莫能助,社會局再呼籲有心經營兒福機構之業者以及已經營但無法立案之業者,另找到適當場所後,先向市府相關單位查詢切實使用執照用途可以變更,實際安檢無虞,符合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其室內外設備皆能符合「托兒所設置辦法」、「台灣省安親班輔導管理要點」等之規定後,再予以購置或承租,以免違反兒童福利法、建築法、消防法等相關規定而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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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1999-07-26
  • 點閱次數: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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