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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水下水道之工程 計畫將分六期完成

台中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除第一期經費廿三億五千萬元已告結束之外,其餘工程將分五期,共六期於八十九年開始至一一五年完成,第二期至六期工程費不含用戶接管,約為三三一億零九百九十二萬元,連同用戶接管約為三六八億六千零三萬元,市府已擬訂計畫報請內政部營建署核定。 依照市府擬定計畫,第二期工程由八十九年至九十五年,總經費約五十億八千八百卅八萬元,如含用戶接管約為五十七億二千六百九十四萬元。 第三期工程由九十六年至一OO年,總經費約六十七億一千六百八十八萬元 ,如含用戶接管約為七十四億四千九百五十二萬元   第四期工程由一O一年至一O五年,總經費約九十九億四千七百七十三萬元 ,如含用戶接管約為一O五億六千四百五十萬元。   第五期工程由一O六年至一一O年,總經費約六十六億二千四百十二萬元,如含用戶接管約為七十七億六千六百二十六萬元。   第六期工程由一一一年至一一五年,總經費約四十七億三千二百八十一萬元 ,如含用戶接管約為五十三億七千二百八十一萬元。   以上經費分擔比率依照過去協調,三分之二由中央補助,下餘三分之一以十八分之六計算,十八分之五由省府負擔,台中市僅負擔十八分之一,精省後,省負擔部分由中央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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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7-28
  • 點閱次數: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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