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開闢水湳機場聯外道路,工務局將繼續爭取三億三千餘萬元補助,並採取一次發包方式辦理。 水湳機場聯外道路依照市府原定計畫,由大鵬路起,經后庄北路至同心路為止,全長計二、二五O公尺,總工程費共三億三千餘萬元,但營建署以由后庄北路至同心路段為都市計畫之後期發展地區,土地取得可能有所困難,認為應開闢由大鵬路至后庄北路段,后庄北路至同心路段列入第二期計畫辦理,補助款亦暫減為二億七千餘萬元。 後期發展地區依照規定,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土地所有權人可先出具使用同意書,保留土地分配權,市府頃已致函有關民意代表、區公所及地方人士協助,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先行出具使用同意書,開闢道路後並可促進地方繁榮,同時為維護市民權益,後期發展地區因推動公共工程,應執行拆除之建築物,亦得辦理就地整建,土地使用同意書之取得若干困難亦將獲得解決。 立法院預算委員會日前來中考察時,經市府對開闢水湳機場聯外道路之必要性詳細說明後,該會亦將建議中央補助經費差額,亦即由二億七千萬元增加六千餘萬元,仍以三億三千萬元採一次發包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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