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強化治安維護,對於金融機構等應具備的基本防範設施,在市府三日召開的主管會報中,市長張溫鷹指示警察局提出方案,如金融機構等不能遵照辦理,應報請內政部及財政部予以協助。 警察局表示:已邀集金融機構舉行會議,關於金融機構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及設備,財政部已訂有要點作明確規定,會議中決議由金融機構在兩個月內改善,然後由警察局會同財政、稅捐、工務等單位執行檢查,但由於財政部要點中並無罰則之規定,因此將由以上檢查單位,就其主管法令之範圍內給予適當之規範,同時並建議由投保公司在其要保金額或理賠方面作適當之規定,使金融機構等對安全設施及設備方面特別予以重視。 張市長指示警察局對於金融機構等之安全設施與設備應提出基本要求,以及檢查時金融機構並未切實執行時之意見,擬定方案並報內政部及財政部予以協助 ,以達到強化社會治安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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