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工務局對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建管理部分列為第一、二優先順序,應稽查取締之各種業別所使用之建築物決加強查稽,並建檔列管依法處理。 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建管理部分列為優先取締順序之業別,中央已有所修正 ,其內容為: 第一順序為:三溫暖、MTV、KTV、卡拉OK等視聽歌唱業、PUB、理容院、酒家、舞廳、夜總會、遊藝場、百貨公司、酒家、大型餐廳、旅(飯店)。 第二順序為:保齡球、補習班、醫院、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幼稚園、公私立托兒所、老人福利機構(安養中心)。 工務局表示:以上行業不論合法或非法均應稽查,因為合法業者中亦可能檢查合格後再行改建內部違規使用,所以必須全面稽查,使維護公共安全方案落實執行,在執行稽查時,並須符合「比例原因」亦即不單獨對某家行業予以放寬或特別加強,以示執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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