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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會局已擬訂辦理 單親家庭服務計畫

台中市政府將採取一項新的措施,加強為單親家庭服務,主辦單位社會局頃已擬訂「辦理單親家庭子女臨時及短期托育服務試辦計畫」,即將與市保母協會簽訂契約,展開試辦,經費為一百萬元,用罄之後,將視情形辦理追加預算支應。   以上計畫服務對象為: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單親家庭未滿三歲之子女;服務型態為:1臨時托育服務,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年度不得超過一九二小時 ,2短期托育服務,每次服務在十二小時以上者,每年度得申請一次,日數不得超過十天。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顧(自備紙尿褲)、餐飲照顧(自備奶粉)及禮儀生活規範指導,服務人員均係年滿廿歲以上,持有保母丙級技術士證照之保母,單親家庭如有必要,可向保母協會或市府社會局申請,經保母協會審核後,轉介至持有合格證之保母住宅接受照顧。   申請時應填寫申請表、身分證影本及戶口名簿正本,並由市府補助服務費、行政費,如有超時部分,費用由案家自行負擔,收費標準為:1臨時托育一小時以一OO元計算(超過卅分鐘以一小時計算),每次另加行政費五十元,2短期托育全日最高以一、OOO元計算,另每次加行政費五十元。   市府係在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社會福利項下,先編列一百萬元經費執行,至經費用罄為止,再視情形辦理追加預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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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1999-08-03
  • 點閱次數: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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