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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污水廠之合約問題 報營建署儘速解決

台中市污水處理廠亟待於九月份先期試行運作,但承包廠商合約問題尚未解決,市府決報請營建署寄以重視,並儘速解決問題。 市府三日召開之主管會報中,工務局長楊瑞昌在所提報告中指出:污水處理廠土建、機械、儀表等工程之聯合承包廠商中,有一家財務發生困難,要求解約或單獨承攬,但主辦單位尚未予以核定,承包廠商表示,將循法律途徑解決,如此勢將嚴重影響污水處理廠之於九月間試行運作,因此將報請營建署林署長重視 ,儘速解決問題,以便順利操作。 關於污水處理廠改以一一.四KV供電,台電公司已予同意,外線部分已在設計中,俟市府負擔之外線補助費繳交,即可施工,廠內相關之電路設備變更設計,營建署中工組已在簽報之中,截流污水之綠川部分由市府辦理,已納入綠川美綠化工程範圍內施工,柳川部分由營建署第二辦公室負責辦理,尚未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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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8-03
  • 點閱次數: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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