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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活津貼及補助費 無法在十日前核發

台中市政府核發之八十八年七月份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因適逢辦理二年一次總清查工作,致無法在八月十日前核發 ,社會局原預定合併於九月十日前,一起撥入中低收入戶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帳戶 ,張市長認為會影響中低收入戶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生活,於今(三)日主管會報中,除要求各區公所加強清查速度,於十日內完成外,並指示先清查完成的區公所,社會局應優先辦理撥款作業,以照顧弱勢族群。   社會局表示,目前全市領有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者約四千多人,因辦理總清查,由區公所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索取申請人全戶資產及所得資料,手續繁雜且件數龐大,各區公所在人力不足情形下,無法在七月底前完成審核報府,致七月份補助款無法在八月十日前核發,將合併八月份的補助款,在九月十日前發放。   市長張溫鷹非常重視對弱勢族群津貼及補助款的發放,原八十八年六月份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因內政部負擔之比例未撥至各縣市政府,全省各縣市均無法如期核發,唯獨台中市張市長特別指示社會局務必想辦法,如期在七月十日前核發 ,社會局即用相關款項勻支方式解決,減低弱勢族群生活問題。   現在又面臨二年一次的總清查工作,致無法在八月十日前核發七月份的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款,張市長恐怕會影響中低收入戶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生活,除要求各區公所加強清查速度,於十日內完成外,指示先清查完成的區公所,社會局應優先辦理撥款作業,以照顧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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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1999-08-03
  • 點閱次數: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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