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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違建佔用苗圃土地 市府儘速予以拆除

台中市嶺東苗圃遷至南屯區番社腳段山坡地,但大部分較平緩、易於培育苗木之土地,均遭違建戶佔用,市府建設、工務兩局決即協商,儘速予以拆除。   嶺東苗圃現已遷入南屯區番社腳段第三六八等地號六筆由市府管理之山坡地 ,面積共約六公頃,但僅先使用去年九月執行拆除之約O‧八公頃土地,完成苗圃管理室之興建,並培育少量苗木,其餘地勢平緩、宜於培育苗木之大部分土地 ,均被違建戶佔用,建設局及工務局正展開協商之中,決儘速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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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1999-08-03
  • 點閱次數: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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