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頃開始對市內公車之營運,與台北、高雄兩市進行比較分析,以作為改進依據。 建設局長廖德淘頃指示觀光課,為解脫市內公車營運困境,應就北、高兩市實際狀況,就經營型態、營運困境、營運狀況等綜合分析研究,觀光課已蒐集如左各項資料: ─台北市為公民聯營型態(公營一家、民營九家),目前公車票價因捷運系統行駛,乘客流失,汽機車使用者支付社會成本較低,私人運具不斷成長,公車收入銳減,八十二年至八十六年間,公民營公車每年平均虧損約十一億元,採分段收費方式,每段八.四公里,全票為十五元。 ─高雄市為公營型態,用人費用負擔沈重,汽機車大幅成長而搭乘公車人口未見增加,平均每班車營運里程為一一.七二公里,全票為十元,票價太低無法反映成本,優待票所占比率亦高,營運資金不足,貸款利息龐大,由八十三年度至八十七年度約虧損十億元。 ─台中市係採純民營型態,共兩家公司營運,台中客運市府雖有一O%股權 ,但實際上並未出資,由於私人運輸工具大幅成長,公車乘客流失市區場站土地取得不易,路網規劃及設站位置不佳,尖峰時間車輛運轉不易,平均營運里程為一一.四八公里,全票為十八元,每年均有虧損。 以上台中及北、高兩市公車普遍均呈虧損狀態,認為票價未能反映成本。 至於營運成本,台北市每公里為四九.一O二元,高雄市為六三.O七四四元,台中市為三一.O七二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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