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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政府爭取營建署 補助道路養護經費

台中市政府爭取營建署在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補助市區道路養護經費三億二千萬元,其中四條主要道路路面封層將可先行辦理。   根據了解,關於道路養護經費,營建署計有卅一億餘元分配各縣市,市府爭取補助三億二千萬元,在精省之前,省住都處現改為營建署第二辦公室,尚有六千萬元經費,已與市府共同勘定,將先行辦理重要聯外道路:北屯路、建成路、復興路及東山路(由連坑巷至中興嶺段)路面養護,不過市府爭取補助經費核定後,以上六千萬元將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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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8-13
  • 點閱次數: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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