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易於積水路段全部調查完畢,合計八行政區共一四五處,市府工務局水利課、養護課、環保局及八行政區公所人員,十六日上午九時集會研商決定分工事宜。 易積水路段計南屯區廿二處、北屯區五十六處、北區十二處、東區及西區各十四處、南區及中區各六處、西屯區十五處,有關以上易積水路段之嚴重程度及積水原因,均由各區公所人員在會中提出說明,並決定施工改善優先順序。 至於分工事宜,會中決定如排水溝損壞由養護課修復,如係排水溝阻塞由環保局負責疏通,如係地下排水系統發生問題由水利課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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