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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川界線位置不符 市府決定辦理變更

台中市筏子溪東海橋上下游,約由西屯路至高速公路部分之都市計畫河川界線,因與現有河川位置不符,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市府決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工務局都市計畫課及水利課表示:根據目前公布之都市計畫,上述筏子溪部分河段之都市計畫河川界線向西偏差,與河川實際界線不符,倘不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則西屯區協和里一帶有極大部分土地及建築物係位於河川之內,而筏子溪東側則有大部分土地實際上為河川地,但卻在河川界線之外,如此將嚴重的勞民傷財。   目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已商請營建署第三河川局,測定現河川實際範圍界線 ,以便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倘不予變更,則由於河川並非公共設施用地,僅能依水利法辦理徵收,而依照水利法,僅現已為河川之用地,始能辦理徵收,涉及私人權益極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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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8-19
  • 點閱次數: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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