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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置轉運站須解決 私有土地取得問題

台中市政府為在第七期市地重劃區內設置朝馬臨時客運轉運站,對於十八戶私有土地問題,決在短期間內尋求解決。   市長張溫鷹前曾指示地政科,儘速與地主協調有關土地徵收問題,對於抵費地或市有地重新分配,亦請儘速溝通協調,八月卅一日上午召開的市府主管會報中,地政科表示,有關以上土地徵收案,應請由用地單位建設局研提計畫,會同該科協調後辦理。   建設局長廖德淘表示:關於第七期市地重劃區設置朝馬臨時客運轉運站,曾擬訂計畫要求中央補助一億零三百一十萬元,但交通部認為市府應以鼓勵民間參與興建方式辦理,而十八戶私有土地因位於重劃區內,仍宜由地政科主導,取得以上私有土地不外辦理徵收或調整地界分配其他土地辦理。   地政科長曾國鈞、財政局長林顯傾均發表意見,表示可採徵收或調整地界方式分配重劃區其他土地方式尋求解決,第七期市地重劃區朝馬臨時客運轉運站,位於台中港路二段,朝富路、河南路及市政路之間,面積計四.四三公頃,所以出現十八戶私有土地,係由於重劃當時,土地所有權人曾向市府陳情,可能由於朝馬臨時客運轉運站並非急於開發,乃准許土地所有權人仍保留其土地,俟開發時再行研商解決。   副市長張景森以十八戶私有土地問題亟待解決,不可能再拖,將召集有關單位研商,希望能在一個月的時間內決定協商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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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8-31
  • 點閱次數: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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