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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綠川河岸之美綠化 修正意見獲得結論

台中市政府推動擴大內需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之綠川河岸美綠化工程,交通改善小組對於有關圖說之修正意見獲得結論,由主辦單位工務局水利課與承包廠商及兩家公車公司研商,提出施工期間之「交通維持計畫」,經批准後即可開工。   交通改善小組共提出如左十二項修正意見:   一、公車候車站為配合施工拆除,發車站應儘速移往干城商業區,設於綠川經由站改設於中正路部分,由主管單位研究考慮。   二、綠川東西街以同路寬為原則,多餘部分作為增寬人行道使用。   三、第一廣場前綠川加蓋之停車場,基於結構安全考慮,應予打除,在原有經費範圍內施作箱涵,頂面作為廣場使用。   四、延伸目前過於狹窄之人行道空間,道路舖面與人行道以高差十五公分為原則。   五、人行便橋與電路板箱涵、小廣場不宜設置。   六、主要決定空間之高燈數量不足,應予增加。   七、路旁標準路燈改以考究日據時期路燈造型予以仿裝。   八、民眾建議於綠川、雙十路口設置土地公祭祀空間,暫不宜考慮。   九、銜接電子街入口處,在人行道寬度內設置電子街入口地標。   十、綠川東西街為防止基底層土方滲水下陷,以混凝土軟舖石材路面方式施工。   十一、綠川歷史古老建築,鼓勵其再利用,並請各界贊助提供歷史圖片。   十二、建國市場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   綠川河岸美綠化工程,市府計編列七千五百萬元預算,分A、B兩標,A標為箱涵及基層結構部分,B標為人行道舖面、街道家具美綠化部分,發包後工程費共五千七百八十七萬元,主辦單位工務局水利課即將與承包廠商及兩家公車公司,研訂施工期間之交通維持計畫,於簽請市長核定後,即可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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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1999-09-01
  • 點閱次數: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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