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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水下水道之工程 獲營建署補助經費

台中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營建署在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內,將補助建設經費共三億零五百廿五萬元。   關於以上經費之使用,經主辦單位與營建署連繫結果:1第一期污水下水道建設一億八千七百廿五萬元,由於第一期管線工程,將於年底辦理期程內工程結算,已核定經費可能不足用以補充,2第二期工程辦理第七、八期市地重劃區連絡幹線一億零八百萬元,3用戶接管費一千萬元。   水利課表示:有關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將採鼓勵方式,對用戶全額補助,將由市府視需求等情形 ,劃定地區辦理,用戶接管費用九O%由中央負擔,市府僅負擔一O%。   有關雨水下水道部分,中央補助之大墩路B幹線、五權西路E幹線、黎明社區排水溝等工程,將可在明年六月底完成,目前急待辦理之綠川下游忠明南路至大慶街改善工程,計購地費四千五百萬元,工程費三千八百一十萬元,共八千三百一十萬元,市府列為雨水下水道重要工程,要求中央優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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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9-03
  • 點閱次數: 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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