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產地登記為國有,是否恰當,在台中市政府七日召開的九月份擴大市務會議中提出討論 ,據地政科估計,市內之學產地計八十八筆,面積卅三公頃餘,以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價值十五億元,如以市價計算則上百億元之鉅,市府與其他縣市交換意見,並由財政局安排時間拜會財政部及內政部地政司。 擴大市務會議中,市長張溫鷹曾詢問有關單位學產地登記為國有之情形,並表示地方爭取中央補助往往等待長久時間並無下文,而國產局要求各縣市境內學產地登記為國有則進行十分快速,台中市如尚未登記為國有之學產地應暫停辦理。 財政局長林顯傾表示:各縣市之學產地均係當地熱心教育人士所捐獻,過去一向登記為省有,由教育廳統籌計畫辦理,精省後,由於中央概括承受前台灣省政府一切債務,乃決變更登記為國有財產,台中市由於所有資料已納入電腦,因此國產局於八月十四日即取得有關資料,向各地機關辦理所有權變更 。 地政科長曾國鈞除提出台中市學產地如上詳細資料以外,並表示學產地雖然名義上登記為國有,但係出於地方熱心教育人士之捐獻,在性質上與一般省有財產並不相同,中央採取登記為國有之措施,各縣市亦有不同意見之反映,他個人意見認為學產地既係地方人士捐獻,應該交由地方使用,應探詢各縣市意見,將來亦有可能再變更登記為地方所有,至於中山、中正、中興三地政事務所之登記情形,尚待進一步了解。 張市長指示財政局安排時間,她將拜會財政部及內政部地政司,商談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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