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辦理第十期市地重劃,預定可在十月份內公告土地分配成果,然後依照程序辦理權利變更登記及交地手續。 第十期市地重劃,有關重劃後土地分配,市府曾於八月廿四、五兩日,邀集土地所有權人舉行公聽會,不少土地所有權人曾提出異議,關於異議案件之處理 ,近期間可告一段落,主要異議內容為一般所有權人對重劃後土地之依價值分配尚不了解,以為係按重劃共同負擔之比率,依土地面積分配,第十期市地重劃, 共同負擔比率為四四.九五%,以為可分回原有面積五五.O五%的土地。 重劃後土地分配以原地分配為原則,但其原有土地為公共設施用地部分,自無法原地分配,部分土地所有權人亦不盡了解。 因此重劃股將以書面文件答覆所有權人,另外,如確有分配上之瑕疪,亦將採納所有權人意見予以改正,重劃股預定可在十月份內,公告土地分配成果,但在卅天內土地所有權人仍可提出異議,交由市地重劃委員會討論後作成決定,然後造具重劃前後土地分配清冊,送由地政事務所,辦理權利變更登記及土地點交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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