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耗資一億八千餘萬元興建的南屯綜合活動中心發現重大缺失,市府認為委託設計監造之建築師難辭其咎,決定予以處分。 工務局在十四日召開的市務會議報告中指出:南屯綜合活動中心,由南屯區公所接管後,發現原設計之儲水式空調系統,冷氣量不足,屋頂鋼樑與混凝土結構無法完全密合,地下室、二樓圖書室、大門入口採光罩等漏水,排水不良等缺失,市府曾因地下室積水、電源、電線等被竊而另行發包修繕,該綜合活動中心之使用並因而拖延,認為建築師王滿貴難辭其咎。 工務局擬對王建築師作如下之處分:1該建築師五年內不得規劃、設計、監造市府之工程,2扣減總規劃設計監造費用三、八六一、九四六元之二%,計七萬六千餘元,但在討論時,認為市府因設計監造不當而蒙受之損失,亦應列入求償,並交由工務局計算後一併列入,有關處分內容並將副知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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